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信长星任江苏省委书记******
新华网南京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信长星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1月3日,江苏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彭金辉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江苏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信长星同志1963年12月出生,山东惠民人。曾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办公厅主任、规划财务司司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2010年9月后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安徽省委副书记,2020年8月任青海省省长,2022年3月任省委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021.htm,id:1303247021
央视网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