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汉服展示。安源 摄
曹喆介绍,“汉”字本意是天河,汉朝建国时以此作为国号,原先的华夏族也就被称为汉族。中国历史悠久,几千年来,汉服经历了多次胡汉融合。
因此,汉服来源多样,形成了款式极其丰富的汉服系统,这恰恰是历史积淀的结果。可以说,汉服是一个服饰系统,不是一种风格或类型。
如果按功能分类,汉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燕服等,类似于今天的大礼服、小礼服、工作服和休闲服的分类方法。
按款式分类,则有深衣、袍、衣裳、襦裙等等。古代典章制度还按照礼仪和官级对服饰分类。研究者通常依据研究目的确定使用哪种汉服分类法。
不过,为了便于研究,可以把汉服归为三种基本款式,分别是衣裳制、深衣制和袍服制。因色彩、长短、宽窄、纹样、配饰等不同,这三种基本款式有很多变体。
汉服的“衣裳制”
《周易•系辞》有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曹喆说,从商代出土的人物造型玉器可以粗略看出,当时贵族是“上衣下裳”的着装。衣裳有可能是汉服最早的普遍使用的类型。
穿在上身的称为衣,穿在下身的是裳。大礼服往往都是衣裳制。如冕服采用的是衣裳制,不同朝代的冕服在冕冠、图案、尺寸以及颜色等细节上略有区别。
资料图:此前,四川省成都市玉林东路上演了一场国潮汉服巡游活动,30名汉服爱好者身着传统的汉服行走在街头,吸引过路行人。余轩 摄在一些重要场合,士人也穿上衣下裳。曹喆说,《礼记》记载,士人接受冠礼时头戴爵弁,穿纁(浅红色)裳。
周代至汉代的衣裳都是宽衣大袖,这也是汉服区别于胡服的主要特征之一。胡汉文化交融过程中,汉人衣裳出现收窄变短的款式。
早期的汉服款式相对较为单一。慢慢地,汉服款式越来越多,出现了襦裙(袄、衫)、袍、袴褶、半袖等,衣裳有宽有窄,领子有交领、圆领、立领等,装饰纹样更是几乎不计其数。
所以,曹喆认为,要总结汉服特征,大致可以这么判断:汉服具有符合汉文化、礼仪要求,且符合中国人审美需求的特征。
明清流行马面裙
对古代服饰研究者来说,古代典籍、绘画等记录的题材大多数关于“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如官服、贵族服饰等相对比较详细,出土的壁画和实物也多来自皇室或贵族墓葬。
曹喆表示,相较而言,明朝留下的小说、笔记、绘画以及实物资料较为丰富,比较有利于人们了解明代百姓的穿衣情况。
资料图:图为扮演水仙花仙子的汉服爱好者。 高铖 摄明代织造业发达,彼时江南是丝绸的织造中心,可以织造各种高级面料。明晚期,流行轻薄面料,据范濂《云间据目抄》所记,明代面料样式多样,不可胜数。明代晚期的老百姓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基本是爱怎么穿就怎么穿。
男装主要有贴里、道袍、直掇、程子衣等。《云间据目抄》中提到男人都穿“细练褶”,这是从元代辫线袄演变出来的一种袍衫,上身和下裙在腰间缝合,裙腰下有褶。
此外,明代女装主要有衫、袄、褙子、比甲及裙子等。弘治年间妇女衫、袄很短,仅掩至裙腰,发髻不高。嘉靖初年,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多,发髻很高。
明代男女都使用一种衬裙,使用马尾织成,称为马尾裙,它能把外裙撑开,人显得宽大。此外也流行裙袄,袄用大袖圆领,裙用马面裙。
明代有月华裙、凤尾裙、百褶裙等裙式。可以这么说,马面裙是明清两朝最流行的裙子之一。一般来说,马面裙一周有四个裙门,两两相叠,两侧有褶,正面没有褶。
明代服饰样式和风格多样,部分服饰一直沿用到清末。戏剧用明式服装的传统一直流行到现在。明初时,一般老百姓的婚礼可以用九品官的服装作为婚礼服,新郎也称新郎官或新官人。
汉服是文化的直观体现
一般情况下,穿着者传达服饰的意义主要包括个性(品味)暗示和身份(职业)暗示两方面。
曹喆提到,中国人对“意义”非常重视,“以符号的方式表达含义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器物上的纹饰基本都是符号,体现了趋吉避凶的含义,服饰上的纹样更是难有例外”。
曹喆作品《汉服》。中华书局出版女式汉服上使用频率最高的纹样是牡丹、蝴蝶、凤凰等纹样,男式汉服使用频率最高的纹样则是寿纹、云纹、回纹等。
此外,汉服纹样往往将各种吉祥含义的纹样凑到一起,如一幅画面同时有寿桃、蝴蝶、蝙蝠、如意等图案。以象征婚姻美满的纹样为例,有和合二仙、凤穿牡丹、蝶恋花、并蒂莲等。
汉服和礼仪密切相关。服饰礼仪展示的是服饰规范,与社会秩序、道德修养、物质生活等内容有关。《周礼》记载了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礼记·王制》则总结了社会生活的六种礼仪:冠、婚、丧、祭、乡、相见。无论哪种礼仪场合,都对服饰有规范要求。时至今日,人们在正式场合按照礼节穿衣的传统依旧留存。
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服饰的设计。比如穿衣服的时候,要考虑到服装如何搭配,这个过程,实际就是服装设计过程的一部分。
“中国人教育孩子,要求‘形端表正’,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正衣冠’,即衣服和帽子要穿戴端正,外表清洁整肃,内心同样要纯净正派。”曹喆表示,汉服是文化的直观体现,反映出穿着者的文化取向或者归属,服装和人的精神面貌联系甚为紧密。(完)
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李隽马钰)19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和“单人保”等政策制度,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57万人。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 入冬以来,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共计发放资金1.21亿元,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人的标准,在2023年“两节”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资金0.45亿元,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 2023年“两节”期间,青海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走访慰问孤儿、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 此外,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四季度,青海省临时救助7.7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7亿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