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苏醒:“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
2022文艺真心话
2022年的中国流行乐坛,一批“老人儿”再度走红,聚光灯外,引起人们的无限遐思:年长者如崔健、罗大佑、林子祥、叶倩文……开启了“爷青回”;年轻者如苏醒、陆虎等组成了“再就业男团”。
从“当红”到“翻红”,人生起伏,每一位重归聚光灯下的演员对生活与名利有了新的认识。岁月已逝,容颜已老,唯一不变的是好歌与实力。
曾经的“快男”,现在的“再就业男团”成员苏醒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就好了,先别管会不会被关注到,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
回头再看,这句话完美解释了2022年音乐圈里发生的这些故事,都与努力、坚持相关。当然,这也是苏醒自己的人生经验,以他的故事来为这句话做注解,再合适不过。
“热搜”迟到五年
2022年5月,苏醒和他的一首老歌《破亿》上了热搜。《破亿》是苏醒五年前发行的一首歌。
当时怎么想到写这样一首歌?其实创作的过程很简单,苏醒只是将自己出道这些年所经历的、所感、所想,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出来,又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对苏醒来说,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创作,跟他创作其他歌曲的过程毫无区别,当时只是花了一个下午,或者更多的时间写出了歌词,其中不少内容是他此前看到、听到之后就记录过的。网友觉得歌词太过直白、露骨,但他却不认为歌词里提到的内容有任何负面,那就是一个客观存在。
歌曲出炉后,苏醒自己是有一点小得意的,觉得这首歌很有力量,但遗憾的是这首歌在当年并未掀起一片浪花。
苏醒当年并没有太在意,也不觉得有多遗憾,因为彼时他的音乐事业还未见起色,后来他总结:《破亿》的落寞,是因为“人糊”,而非作品差,“人糊不能怪歌,作品是无辜的”。
2007年,23岁的苏醒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快乐男声》,取得西安赛区冠军、全国总决赛亚军的成绩,赛后签约天娱传媒,发专辑、演话剧、办巡演,可谓出道即巅峰,但后来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
“人糊”的这几年,苏醒在微博晒简历找工作,在线呼吁“谁有活儿,带带我”,网友便调侃“我是来晚了,还是你糊了?”苏醒搞笑回复自己是“糊咖”。
对于那段出道即巅峰的岁月,苏醒从不曾怀念,唯一怀念的是自己的青春、与青春有关的一切:比较瘦、跳得高、跑得快、体力好。
五年后“糊咖”苏醒当时无人问津的《破亿》引发关注,他自己也没想到。这首歌再度发表的当口,正是苏醒和几位当年的快男一起上了一档综艺节目引发关注之时。他说“就要趁着有流量的时候拿出来”,事实证明,时机真的很重要,这个决定,做对了。
自得其乐却从未躺平
《破亿》登上热搜后,苏醒又录了一条视频,先是说《破亿》热度上来后,再就业男团的其他人表示“必要时可以放弃苏醒”。然后让粉丝安心,说应该不会出现“今天是我粉苏醒的第一天,明天他就退出娱乐圈”的情况。
事实上,这些年苏醒从未躺平,即使处在低谷之中,也依然在认真写歌、拍摄短视频,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沉寂的时候,他在线呼吁“谁有活儿,带带我”可能并不仅仅是一句调侃,但心态上他并不着急,也不是不够上进,可能只是火候没到。
有时候连苏醒的经纪人都着急,觉得苏醒太过“佛系”,但苏醒永远懂得掌握自己的节奏。他说,机会没到的时候,或者火候还不够,就不用想那么多,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即使一直都没有等到机会,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机会来了,说明一直以来的努力没有白费,总会有人看得到。就像歌手刘畊宏,健身已经好多年,并不是谁看到、关注的时候才开始的。
由此苏醒得出了一个结论,希望和大家共勉:“所以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就好了,先别管会不会被关注到,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
“再就业男团”翻红
2019年,2007届快乐男声成员苏醒、王栎鑫、张远、陈楚生、王铮亮、陆虎参加一档节目叫《合唱吧300》,为团队取名“再就业男团”。当时几位成员确实处在就业机会没那么多或者条件没那么好的状态,来录节目有点像“再就业”,于是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2022年,“再就业男团”又携手走进综艺节目《欢迎来到蘑菇屋》,当时苏醒依然没有其他工作安排。他们自嘲为“糊咖”聚首,却意外爆火。
六位艺人在镜头前的重聚,勾起了无数人的青春记忆。几位老友互嘲逗趣的场面既搞笑又温馨,节目收视超出预期,“再就业男团”因此翻红,并且被称为“顶流”。但自称“初代流量”的苏醒并未因此沾沾自喜,这几位以苏醒为代表的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炮儿”对于“顶流”、“热搜”都看得很明白:热度持续一两个月算不错了,你能上热搜也随时能下去。
《破亿》的热搜事件后,王栎鑫曾仗义喊话:你下次再被封杀了我就带你一起去带货。当然这只是一句调侃、玩笑话,但即便真如王栎鑫所说“被封杀”离开演艺圈,苏醒也不担心自己会失业。苏醒自认为除了音乐,还有编剧的才能,拍短视频,做广告营销都是他在行的。“实话实说,我不担心好像我今天如果不做艺人就没饭吃了,找个班上也不是不行。”
但这世上只有现实,没有如果,所以从2007年到2022年,不管境遇如何,苏醒从没放弃过。还有很多人也在追梦的路上坚持着,因为他们一直相信: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就好了,先别管会不会被关注到,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文/记者寿鹏寰 统筹/满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