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外籍网红短视频大赛颁奖典礼在深圳举办******
中新网深圳1月14日电 (朱族英)由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英文《深圳日报》承办、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的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外籍网红短视频大赛颁奖典礼14日在深圳书城中心城南区举行。
深圳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张忠亮在颁奖典礼上致辞时称,深圳是一座带给人们无限惊喜和无穷创造力的城市。此次大赛的参赛者更是用短视频,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分享亲身经历与感受,讲述和传播深圳这座城市的美好故事。
据悉,该大赛旨在面向外籍内容创作个人和团队,征集多形态的以大湾区为主题的短视频,展现外国友人观察大湾区的独特视角,记录外籍友人投身大湾区的精彩生活。
首届大赛共收到来自15个国家的30余位选手提交的近40部视频作品。最终,由来自委内瑞拉和中国的Rafael Saavedra/李宏伟团队、来自波兰的Píotr Lukasz Blaszak(博勇玄)、来自美国的Daniel Miller、来自美国和中国的Carson Barnes/奇遇文化传播工作室团队、以及来自厄瓜多尔的Angelo Castagneto带来的作品,获得该大赛的一等奖。
凭借《我的深圳故事》及《深圳外国人最好的居住地方》两部作品,博勇玄同时斩获一等奖和二等奖。他表示,深圳这座城市的飞速发展令人感到振奋和鼓舞。该比赛为他展示对视频制作、中国文化和深圳生活的浓厚兴趣提供了平台,十分高兴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认可。
以视频作品《Stéphane@ Shenzhen》获得二等奖的Stéphane Genard称,希望能有更多的中外朋友通过此次短视频作品了解深圳,萌生到深圳生活发展的想法,共同探索这座美丽的城市。(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