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亦菲饰许红豆
田园治愈剧《去有风的地方》正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芒果TV双平台温暖热播。本剧由华策(厦门)影视有限公司、瞰心晴工作室出品,刘亦菲、李现领衔主演,胡冰卿、牛骏峰特邀主演,吴彦姝、董晴、范帅琦、马梦唯、赵子琪、马柏全主演,杨昆、艾丽娅、崔奕、傅迦、焦刚、张磊、郝文婷主演,涂松岩、刘佳、郝平、龚蓓苾、姚安娜特别出演,吴倩、曾舜晞、史彭元、刘美含友情出演,傅斌星担纲出品人,张灼监制,龙亚担纲总制片人,丁梓光执导,水阡墨、王雄成编剧。自开播以来,有风小院租客们的故事、云苗村清新怡人的自然风光,为观众带去了心灵和视觉的双向治愈,演员的走心呈现、精细的制作品质也引发了许多观众的关注与热评,口碑和热度一路走高。
李现饰谢之遥
温暖工笔描摹人物群像 口碑走高热度不断
《去有风的地方》讲述了许红豆(刘亦菲饰)在好友离世后来到云南短住,在那里,她结识了放弃城市生活回乡创业的当地青年谢之遥(李现饰),以及同住有风小院的伙伴们——“跨越了山和大海才找到这里”的咖啡师娜娜(胡冰卿 饰),怀才不遇但乐观向上的音乐创作人胡有鱼(牛骏峰饰),社恐且宅的网络作家大麦(马梦唯 饰),事业受挫的商人马丘山(涂松岩饰)……在这幅多棱镜式的生活流大群像里,每个角色身上似乎都带有现代人当下生活的真实缩影,也让正在疲惫生活中,同样努力寻找内心自愈和人生方向的观众在不经意间沉浸其中。
许红豆&谢之遥
目前,各线剧情已全面铺陈开来。在阿奶(吴彦姝饰)的神助攻下,许红豆、谢之遥秒变义工与老板,两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升温;娜娜与大麦从不甚熟络到互相鼓励,双向奔赴的友情日渐深厚,而此前过着“佛系”生活的老马则决定开始重新创业……从亲情、友情、到爱情,在肉眼可见的变化里,小院生活越来越有滋味。
娜娜&胡有鱼
回归生活、观照现实、疗愈身心。透过充满清新田园风的画面镜头,《去有风的地方》将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故事娓娓道来,隽永熨帖的质感获赞“令人感到极度舒适”。与此同时,演员与角色之间的“高贴脸度”也收获了集体好评,“去有风的地方不够看”“去有风的地方亲情戏”等多个话题登上热搜,领衔主演刘亦菲、李现以及特邀主演胡冰卿、牛骏峰等众多演员联手贡献精彩演技,吴彦姝、杨昆、艾丽娅、涂松岩、刘佳等众多实力派演员更是集体坐镇,从一蔬一饭到事业、梦想、爱情,《去有风的地方》以轻柔的工笔触碰观众的内心世界,让人反复回味。
细节营造治愈感 “慢看剧”感受“自愈力”
有风有海,四季三餐。在《去有风的地方》舒畅治愈的画风背后,也隐藏着诸多的走心细节。例如,剧中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有风小院其实是剧组从无到有、一点一点悉心搭建的,摇曳的纱帘、风车、风铃、挂饰……虽不见风,却处处都是风的形状,与剧名遥相呼应。此外,从美食、服饰、建筑,到木雕、轧染、刺绣等非遗文化,也让观众感受到了浓郁的人文气息,看点满满。
同时,角色和剧情中诸多环环相扣的细节也让暖意直抵人心。许红豆好友陈南星(吴倩饰)的故去引爆了观众泪点,而慈祥可爱的谢阿奶似乎慢慢填补了陈南星的位置,两人成了“忘年闺蜜”。在许红豆逐渐自愈的过程中,从机械转变木质的钟表、不断更新的照片墙等都各具意象。与此同时,从城市回到家乡的谢之遥则被观众称为“小太阳”式村草,他对于风的注释令人倍觉暖心,“风的本质是空气流动,人在感到疲惫寒冷的时候需要向温暖的地方流动,寻找幸福的力量、温暖的力量、美好的力量,或者,重新出发的力量。”
去有风的地方群像
作为一部田园治愈剧,《去有风的地方》也是一部值得细品的“慢看剧”“宝藏剧”,就像有观众评价的那样,“绝对值得拿八倍镜追”“真的一帧都舍不得快进”。《去有风的地方》正在湖南卫视、芒果TV双平台热播,许红豆的三个月租期在不知不觉间流逝,谢之遥的“斜杠”创业之路波折不断,更多发生在有风小院里的新鲜事也将一一解锁,敬请关注。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